“我們一起去,你小子毛手毛腳的,別把小姑娘你嚇著了?!眾湮湟浑p眼目幾乎要黏在林奕歡身上。
從擁擠的人群中走過,林奕歡總感覺渾身不舒服。她嗅覺極為敏感,街上人來人往的那股味道,讓林奕歡眉頭忍不住皺起來,她見集市旁邊有一條胡同可走,趕緊牽著馬走過去,準備從這里繞繞出去。
說來也巧,婁武住的院子,后門就開在這個胡同里,婁武見林奕歡往胡同里走,整個人都興奮起來,他急切的說道,“趕緊的,那小姑娘這是主動送上門啊,哥幾個如果不伺候好了,都對不起人家小姑娘的投懷送抱?!?br>
“我去把胡同口堵上?!眾浞糯曛终f道。
小胡同只能讓兩個人并排而過,林奕歡牽著馬在胡同里走,多少有些擁擠。不過胡同里沒有陽光,也還算陰涼,林奕歡倒是感覺還行。
剛走了一半,她只聽身后有一扇門嘎吱一聲打開,“姑娘請留步。”
林奕歡回頭只見一位身穿錦衣的年輕公子,從小窄門里走出來,林奕歡眉頭微蹙,眼前這位公子雖然打扮的人模狗樣的,但林奕歡非常敏銳的從他身上感受到血腥氣,只有雙手沾染鮮血的人,才會有如此濃重的血腥氣。
林奕歡沒說話,隔著一匹馬看著那年輕公子,她心想如果他只是劫財她倒是可以繞他一命,如果他敢劫色,今天她就結果了他。
一個雙手沾過鮮血的人,又敢大白天劫色,這樣的人十之八九是個披著人皮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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