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向高笑道:“此事有利大明,臣等能被陛下推出做人樣子,可以說是榮幸之至,何來委屈之說?”
方從哲也笑道:“能于古稀之年,為朝廷盡最后一分力,為陛下分最后一次憂,實乃臣之幸事。”
第二天,皇帝下旨:加方從哲太師,加葉向高太傅,免去方從哲內閣首輔位,免去葉向高內閣次輔位。任命方從哲為教育部左侍郎,葉向高為教育部右侍郎。
任命吏部尚書徐光啟為內閣首輔,兵部尚書孫承宗為內閣次輔,登萊巡撫袁可立加禮部尚書銜入閣。
這封圣旨讓天下官員震動,曾經的內閣首輔和次輔,竟然去當教育部的侍郎,這就給很多混日子的官員一個強烈的警告,不要想著按資歷慢慢地升上去。既然皇帝連內閣首輔都可以任命為侍郎,那一個知府說不定有一天就會被任命為知縣甚至典史未入流了。
當然有些心思靈活的人也看出了一個問題,皇帝對教育部太重視了。前面有不計金錢的財政支持,現(xiàn)在竟然將前首次輔放在了侍郎的位置,分明是要大大加強教育部的意思。
果然,兩天后皇帝下旨:頒布《兒童保護法》。在全國范圍內于天啟十年開始推行。
《兒童保護法》里面條文很多,最重要的有兩條。一條是大明所有嬰兒出生后,其生命權便立即受到大明皇帝的保護,所有擅殺嬰兒及未成年兒童十五歲以下者,視其情節(jié)嚴重程度。將被判處最少勞役十年,最多腰斬的刑罰。
這部法律里所說的嬰兒是不分男女的,這里所說的擅殺是指除非犯罪后被法院判處死刑的所有主動殺死的行為。也就是說,父母如果將未成年兒童殺死,也會被判刑。皇帝在圣旨里特別嚴厲地譴責了某些地方溺斃女嬰的習慣,怒斥道:“汝母非女乎?”
第二條便是,只要生活地周圍十里之內有學堂的六到十五歲男童,均應該在小學堂學習至少一年。而如果成績優(yōu)秀可以被推薦到中級學堂的,必須進入中學堂繼續(xù)學習。如果有違反的,則會罰其父親兩百元。同時鼓勵女童進入小學堂學習,除了象男童一樣可以免費學習外,每一個女童入學,還可以獎勵其父母五十元,如果被推薦進入中級學堂學習,再獎勵一百元。
得益于朱由校不計成本地建設學堂,兩京符合十里之內有學堂的地區(qū)已經占到了五成,山東、山西、河南、江西、浙江占到了三成,陜西、四川、湖廣、福建占到兩成,其它省就比較少了,象云南和貴州,除了較大的城市里有學堂外,其它地方幾乎沒有。
當然,各地的學堂建設正在加快速度,而師范學堂的增加使得教師的數(shù)量也在大幅度地增加,只是終究大規(guī)模地興教還只有幾年,這個東西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朱由樣也深知急不得的道理,但他更知道,這個普及的速度是會越來越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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