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結婚對象的軍官們,回到軍官新村后,就只需要給家里人寫信報告喜訊了。因為這次是皇帝賜婚,父母之命都不用要了,媒妁之言是宮里的奉圣夫人,這樣的排場,家里人喜歡都來不及,自然不會有人來觸皇帝的霉頭反對。
宮里的老嬤嬤可算是大發(fā)了一筆利是,相親時雙方都會給喜錢,后面的婚事準備又收了男方的喜錢,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幫著布置婚房,傳授禮儀。
六月初一,大吉,利嫁娶。皇帝賜婚的兩百三十二名軍官和宮女在這一天同時舉行婚禮。朱由校本來想辦個集體婚禮的,但是在客氏和皇后她們的反對下才作罷。
這樣的大事,在國朝也算是頭一遭。周報專門為這次的婚禮出了一個專刊,詳細地記述了整個過程。特別指出,每一對新人在婚前都是見過一面的,當然是在老嬤嬤的陪同下。結婚時每一對新人都得到了皇帝送的賀禮:一對同心結。而且新人們都在拜天地時加了一個拜皇帝的程序,對著皇宮的方向拜了三拜。
而最勁爆的新聞則是,每個結婚的軍官都自愿簽訂了一個婚前協(xié)議:新婚五年內(nèi),除非無子嗣,不得納妾。五年后如果納妾,不得超過兩人?;楹笏樱豢梢猿霈F(xiàn)拋棄,溺斃等行為。
這個協(xié)議確實比較奇怪,在大明朝對于男人的限制是極少的,納妾買婢都是很尋常的事?,F(xiàn)在竟然會出現(xiàn)這樣對男方不利的協(xié)議,當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大家都覺得,所謂的自愿顯然是不可能的,這種干涉人家私事的作法很不好。
但是在下一期的周報中,專門就此事做了說明。軍官簽署協(xié)議確實是自愿的,在最早的時候,宮中就已經(jīng)說明了必須簽署這樣的協(xié)議才能進行后續(xù)的征婚過程,并不是在后面強迫的。而且皇帝陛下現(xiàn)在都只有一后二妃,所以軍官們都覺得簽署這樣的協(xié)議很正常。甚至有人還主動提出不納妾。
而在編者按中,特意對有些地方,有些人在生了女孩子后,就將其拋棄,轉賣,甚至直接殺死的情形進行了嚴厲譴責,認為這是禽獸不如的作法。
這件事是朱由校早就想要做的,大明的人口增長是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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